标的物介绍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17号1号楼3单元2701号房产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4)鲁0306执恢18号 | |
产权证号 |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47031 | ||
标的所有人 | 刘贤路,聂颖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3.4.30 | ||
标的现状 | 备案房屋用途 | 住宅 | |
性质 | 经济适用房 | ||
土地用途 | 详询执行法官 | ||
是否已腾空 | 详询执行法官 | ||
租赁情况 | 详询执行法官 | ||
过户情况 | 详询执行法官 | ||
房屋性质 | 详询执行法官 | ||
钥 匙 | 详询执行法官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已查封 | |
抵押 | 详询执行法官 | ||
标的物介绍 | 户型 | 一室一厅 | |
面积 | 64.26平方米 | ||
房屋楼层 | 所在27 | ||
其他介绍 |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务必亲自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并实地看样,未咨询、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 ||
标的网络询价 | 998986元 |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6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3/0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17号1号楼3单元2701号房产
瑕疵说明:
1.涉案房产设有永久居住权,权利人为案外人,现由案外人居住使用;
2.水、电、物业及相关费用,缴纳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3.标的成交后,因标的存在争议而导致的延迟交房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本院不负责赔偿;
4. 该标的实际情况以交付时为准,在实地看样时了解的房屋现状,不作为该标的交付时的现状;
5.标的成交后产生的相应税费,由各当事人、竞买人根据法律规定承担。
起拍价:899087.4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任何保证。有意者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需在2024年7月23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淄博周村正阳路分理处
账号:622840028762619216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报名。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619159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33-6196317(宁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5065867861(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