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拍品名称 | 位于青岛市开发区珠江路106号25栋1单元2701房地产(附带两个车位) | ||
权利来源 |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2024)晋0502执1993号 | ||
权证情况 | 青房地权字第2011100693号 | ||
建成时间 | |||
登记日期 | 2011.11.28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所有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规划用途 | 居住 |
房屋总层数 | 28层 | 所在层数 | 27-28层(顶层复式结构) |
建筑面积 | 266.97平方米 | 土地取得方式 | 出让 |
是否腾空 | 腾空 | 使用状态 | 空置 |
装修情况 | 简易装修 | 抵押情况 | 有抵押 |
抵押权人 | ----- | ||
查封情况 | 被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查封 | ||
装修情况 | 以房屋现状为准 | ||
交通状况及外部配套设施 | 室内水、电、暖,设施较齐全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去公安机关了解。 2.费用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本次拍卖未成交,以物抵债后,买卖双方税费及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3.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 4.该房产在所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内附带两个车位。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
竞买公告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7日10时至2024年9月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青岛市开发区珠江路106号25栋1单元2701房地产(附带两个车位)
温馨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标的的全面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腾房以及其他因素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占有情况并影响竞买人入住的风险。请各位竞买人提前考虑好相应风险,谨慎选择。如因上述风险造成竞买人损失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动产、不动产及其它财产所涉及的税费等其他费用请竞拍前自行咨询以当地税收部门并以其政策为准。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房产是否限购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因不具备相关购买资格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敬请知悉。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3064282元,起拍价:2451425.6元,竞买保证金:400000元,竞价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资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竞拍结束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陈经理,13935609200。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次拍卖不解决原房屋户口迁移问题。根据不同案件情况,可能出现无法腾房并影响竞买人入住的风险。请各位竞买人提前考虑好相应风险,谨慎选择。如因上述风险造成竞买人损失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该标的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本次拍卖未成交,以物抵债后,买卖双方税费及水、电、物业等欠费均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2024年9月1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晋城广场支行,账号:9558850506001848956,行号:10216800123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温馨提示: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摘自2024青衡房估字第101号评估报告。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陈经理,13935609200。
法院监督电话:0356-261781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