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人自行勘验现场,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公告
本院在执行(2024)鲁0215执3264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的位于青岛市即墨区鸿雁河一路333号27号楼1单元1502户房屋依法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情况: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88.19平方米。起拍价701286.88元。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宋宏微
拍卖机构:淘宝网
注意事项:竞买人自行勘验现场,委托人不承担拍卖物瑕疵担保责任。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与承办人联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