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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沧口区(市北区)大沙路1号

青岛市沧口区(市北区)大沙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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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房地产)

标的名称

青岛市沧口区(市北区)大沙路1号住宅用房(不含土地)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

裁定书

2024)皖0811执恢429

房地权证号

青房自字第618

标的所

有人

被执行人:青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营青岛纺织机械厂)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土地性质

未知

土地用途

未知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情况

已查封

抵押情况

未抵押

提供的

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

介绍

证载建筑面积

3087.81

土地面积

未知

房地权证
    登记时间

1989

装修情况

一般装修

房屋结构

混合/砖木

房屋楼层

1-10F/10F

周边配套

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较完善。

标的瑕疵及

其他介绍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相关情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物

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8507977

税费负担

产权过户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

其他费用情况

水、电、气费、物业费、管网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备注


 

 



竞买公告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司法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4年1229日上午10时起至20241230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对位于青岛市沧口区(市北区)大沙路1号住宅用房(不含土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不含装修价值)

起拍价:9998010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数倍)。

评估总价为13591610元(其中房屋价值11108900元、装修价值2482710元,装修价值2482710元不包含本次拍卖内),系第一次拍卖。

标的物是位于青岛市沧口区(市北区)大沙路1号。房屋权利人:国营青岛纺织机械厂(青岛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建筑面积:3399.91㎡(无证面积312.1㎡),所在层数1-10,总层数10层,总装修面积3035 ㎡,总装修价值2482710元(不包含本次拍卖内)。

特别说明:

1、租赁问题:本次拍卖标的物整体现状拍卖,标的物上存在租赁,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新的买受人自成交后可在下列缴费周期期满后按照原租赁合同向租户收取后续房租或协商后续租金、租期;

1)希岸轻雅酒店租期至2033年11月16日,年租金607360元(每2年递增5%),租金缴纳至2024年11月16日;

2)大海门酒店租期至2026年12月31日,年租金30万元,租金缴纳至2024年12月31日;

3)烧烤店租期至2026年7月14日,年租金35000元,租金缴纳至2025年7月14日;

4)招商银行ATM取款机租期至2026年5月20日,年租金8万元,租金缴纳至2025年5月20日;

2、瑕疵问题:本次拍卖标的物整体现状交付,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以及其他瑕疵等不承担任何保证,意向竞买人请在拍卖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历史遗留问题:因案涉被执行人改制问题,导致本次处理的房产和土地所有权被分割,本次仅处理房产,同时无法办理相关的产权证,也不排除未来土地所有权人主张相对应的合法权益;

4、意向竞买人参与竞拍前有疑问的可以和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1228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竞买人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须在拍卖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买登记报名手续办理:
    1、线下报名:竞买人须于拍卖竞价会开始前按公告规定金额交纳足额保证金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账号:34870600001888000432404),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2、线上报名:竞买人须于拍卖竞价会结束前按法拍平台指示通过线上缴纳足额保证金。

五、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在拍卖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后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德宽支行,账号:34870600001888000432404),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成交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八、标的可能存在的历史欠税及水、电、气、物业费、管网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重要提示》,如因情况不清造成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监督电话:0556-5939613

咨询标的详情与报名手续办理,请联系:

联系方式:0556-5939682、15555609919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