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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的优先购买权怎么理解


优先购买权1.png有客户咨询法拍房的优先购买权,今天我结合一套房产讲一下,而且优先购买人正好出价,大家一看就比较明了。

法拍房的优先购买权,也被称为先买权,是指特定人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这种“优先”主要是指时间上的优先,通常这种优先在时间上会规定一个期限,比如3个月。

在法拍房的情境中,如果有多人竞拍,那么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可以在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该法拍房。具体来说,以下主体可能享有优先购买权:

  1. 承租人:如果房屋在拍卖前已经出租,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出租人应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2. 房屋共有人:对于按份共有的财产,每个共有人都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同样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为了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需要提交相应的资料交由法院审查。经人民法院确认后,他们将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然后可以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如果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都申请参与竞买,人民法院会确认其顺序,并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请注意,优先购买权并不意味着优先购买权人必定能够购得法拍房,它只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的一个优先机会。同时,对于购买法拍房的家庭来说,孩子的落户和上学问题通常不会受到影响,这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2.png

总的来说,法拍房的优先购买权是特定人在法律或合同规定下享有的权利,使得他们在同等条件下能够优先购买法拍房。但是,为了确保权利的行使,优先购买权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的申请和确认程序。